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项目相关人员连续六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吗?

    问: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项目相关人员连续六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吗?


    答:不可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项目技术人员连续六个 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意味着投标人存续期至少六个月以上,违反了《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五条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 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规定。

 
电子招投标服务平台 备案号:蜀ICP备20014358号-1